驻区各单位:现将《深圳市龙华区促进商协会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2024年11月17日深圳市龙华区促进商协会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并对龙华的产业聚集、企业发展、品牌推广、行业规范、专业培训、人才服务等方面具有较大引领带动作用的行业协会商会、企业联合会、产业促进会等社会组织(以下统称“商协会”),对经国家、省、市主管部门依法登记且符合区产业发展导向的商协会,按商协会服务龙华高质量发展情况,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经费支持,每个活动最高支持50万元,每家商协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支持,第七条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支持商协会搭建行业公共服务平台,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社会组织评估3A等级以上的商协会或对辖区产业发展具有较大影响并经区相关产业部门推荐的商协会,每家商协会每年支持面积最高不超过500平方米,第三章附则第十一条同一主体不得因同一事由重复享受本措施规定的资金扶持政策和龙华区其他优惠或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