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现公开征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对消费者购买铅酸蓄电池两轮电动自行车或电池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标准要求的锂离子蓄电池两轮电动自行车予以以旧换新补贴,3.具备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发放核销条件,具备与山东省及我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平台对接的能力,具备完成本通知中规定的销售企业相关“企业参与活动能力要求”和“责任与义务要求”的能力,4.活动参与企业应销售铅酸蓄电池两轮电动自行车或电池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标准要求的锂离子蓄电池两轮电动自行车,(二)企业参与活动能力要求1.要做好参加活动商品的报备工作,应明确标注“菏泽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商品”“享受政府补贴”等相关含义的字样,活动中所有销售电动自行车要使用符合要求的收单机具收单,(三)责任与义务要求1.销售企业对在活动参与过程中获取的政府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6.销售企业在活动过程中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违反工作要求、不配合相关工作,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封面和销售企业申请表、参加活动门店申报表、参加活动商品报备表加盖公章,1.菏泽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销售企业申请表(见附件1),联系人:胡现敏电话:3270788邮箱:c3211512@163.com附件:1.2024年菏泽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销售企业申请表2.销售企业参加活动门店申报表3.参加活动商品报备表4.菏泽市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征集企业信息表曹县商务局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