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任务清单的通知》(黔府发〔2022〕10号)文件要求,2024年以来新吸纳省外返乡农民工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与返乡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补贴,瓮安县成功磷化有限公司已提交申请新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一次性补贴资料,经审核、数据对比,符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1人,涉及补贴资金5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附件:2024年瓮安县成功磷化有限公司新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人员名单.xlsx联系电话:0854-2918350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2月5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