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前海规〔2024〕24号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支持高端智库集聚发展的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支持高端智库集聚发展的办法》印发,深圳市前海管理局2024年11月27日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支持高端智库集聚发展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以下简称《前海方案》)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前海规划》),第二条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前海管理局)统筹推进前海国际高端智库集聚区建设,本办法支持的智库主要是以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以及前海开发开放等国家战略为研究对象,符合条件的全球知名智库可申请不超过800万元业务经费,国家高端智库试点单位或者世界500强企业设立的智库可申请不超过500万元业务经费,国家高端智库培育单位、港澳知名社会智库或者港澳高校智库以及其他对前海制度创新、产业促进具有重大意义的智库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业务经费,或者进入全球智库排名前50的智库给予50万元支持,对新入选国家高端智库培育单位或者全球智库排名前100的智库给予20万元支持,符合条件的智库可以申请前海管理局局属物业支持,每家智库获本章支持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在访学期间须举办不少于1场专题讲座、提交不少于1份与前海或者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相关的研究报告,工作期间每年须举办不少于1场专题讲座、提交不少于1份与前海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相关的研究报告并常态化参与前海决策咨询活动,每家智库获本章支持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前海管理局根据高端智库发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