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获证单位:根据《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涵江区质量认证和品牌建设奖励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涵农综〔2021〕183号)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区2023年度取得质量认证和品牌建设(4个绿色食品、1个福建品牌农产品)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区级配套奖励共7万元(具体奖励单位和金额见附件),各相关单位继续按照绿色食品以及福建名牌农产品的标准和要求做好生产和证后管理,附件:2024年度农产品质量认证和品牌建设区级配套奖励资金分配表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12月4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2024年度农产品质量认证和品牌建设区级配套奖励资金分配表序号企业名称认证情况奖励补助标准金额(万元)1莆田鲜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绿色食品1个(花椰菜)绿色0.5万元/个、福建名牌农产品5万元/个0.52莆田市东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绿色食品3个(中浙优8号稻谷、荃优822稻谷、甬优2640稻谷),福建名牌农产品1个(连天绿牌花椰菜)6.5合计绿色食品4个,福建名牌农产品1个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