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嘉科高〔2019〕82号)有关规定,市科技局对14家建设责任期满、28家建设责任期满后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开展考核评价工作,经材料初审、形式审查及专家评审,现将考核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12月3日至12月11日,共5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市科技局成果处张丽强电话:0573-82159813联系地址:嘉兴市南湖区祝家港路中南大厦8楼邮政编码:314001,传真:0573-82159810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12388附件:1.2024年度嘉兴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责任期满考核结果.docx2.2024年度嘉兴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责任期满后绩效评价结果.docx嘉兴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