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所称农业技术推广,把农业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活动,加快农业技术的普及应用,鼓励和支持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用先进的农业技术,国家鼓励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先进传播手段,负责全国范围内有关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三)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检验、检测、监测咨询技术服务,第二十一条向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推广的农业技术,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生产中应用先进的农业技术,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根据自愿的原则应用农业技术,向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推广农业技术,为农民应用先进农业技术提供有关的技术服务,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强迫农业劳动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用农业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