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尾市财政局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汕尾市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则>(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汕人社发〔2021〕114号)文件规定,拟同意陈佳楠等2人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并在就业专项资金列支经费,现将该经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2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0660-8826111,附件:关于陈佳楠等2人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花名册.xlsx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