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三批)的通知发布日期:2024-12-05浏览次数:0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三批)的通知》(穗财保〔2024〕116号,附件1),现将2024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69.90万元转下达你单位,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科目,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30305生活救助”,并就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一、本次下达的资金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保持不变,请加强对直达资金的监督管理,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用于优抚对象的抚恤和生活补贴补助支出,根据直达资金支出和收益对象信息,确保资金发放信息准确合规,请加强对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附件1: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三批)的通知.pdf.pdf附件2.xls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