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科学技术局,各有关单位:为做好佛山市科技创新资金项目的管理工作,根据《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2023年第二批佛山市科技创新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佛科通〔2023〕67号)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执行期限届满的佛山市科技创新资金项目进行了验收,经按规定完成专家评估、集体决策和公开公示等流程后,现将验收意见下达给你们,一、“铝型材行业表面处理废气微纳吸附耦合催化降解核心技术的研发及应用”项目已完成合同约定的技术、经济、社会效益等考核指标,财政经费支出符合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管理要求,经审核,同意上述项目通过验收,二、请通过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合同适用的《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财政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佛科〔2019〕131号)规定做好后续科技成果登记工作,附件:2023年第二批佛山市科技创新资金项目验收意见佛山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