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和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5】355号),经现场核实,梅亦龙符合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条件,创业项目如下:姓名项目名称信用代码注册日期金额梅亦龙高安市泽友忆家小梅烤鸭店92360983MAD3XD4G5K202311235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自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1日,对上述公示有如异议,请向高安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电话0795-5289315高安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4年12月5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