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4年东营市科技创新重大专项(碳中和联合专项)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重点支持方向专项立足推动东营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申报单位须为东营市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技术负责人须为项目牵头单位实际主持项目的关键科研人员,5.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和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企业和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应承诺通过增加自筹资金解决差额部分,7.牵头申报单位、项目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牵头申报单位、合作单位的所有参与人员均须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状况,8.项目申报单位须建立规范的研发会计科目,经牵头申报单位审核盖章后提交各县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2.县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审核后,四、其他要求1.各县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请于10月21日18:00前报送推荐材料,包括项目推荐函、汇总表一式一份和申报书、预算申报书一式两份,请项目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合理安排时间,2.申报单位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附件:1.申报指南.pdf2.申报书模板.docx3.预算申报书模板.docx4.推荐汇总表.doc东营市科学技术局山东石油化工学院重质油全国重点实验室碳中和联合研究院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