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单位:为促进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组织开展2024年度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一、申报范围及条件1、项目负责人限1人,2、项目负责人通过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且具备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能力的东营市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市属公立医院除外)、新型研发机构、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无作为项目负责人在研或逾期未验收的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及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由不同申报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4、每个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东营市技师学院限报8项,中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限报10项,各县区(功能区)限报5项(参加市重点实验室“四化”改革试点工作并完成独立法人注册的实验室不占名额),三、申报要求1、项目申报人填写《东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附件1)装订成册,并按照《东营市级科学自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逐级上报,2、各县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和其他推荐单位按要求对申报材料初审汇总,附件:1.东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docx2.推荐汇总表.doc东营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