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盐碱地综合利用技术创新和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落地转化,拟组织开展2024年度东营市盐碱地综合利用科技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盐碱地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和示范应用,盐碱地综合利用新模式的研究与应用,牵头申报单位须对合作单位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负责,5.项目经费预算中须包括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的预算,其中牵头申报单位预算使用市级财政科技资金的比例不低于申请资金总额的50%,若项目立项支持市级财政科技资金未达到申请金额,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应承诺通过增加自筹资金解决差额部分,优先支持与国家盐碱地综合利用技术创新中心合作,项目自筹资金与申请市级财政科技资金配比应当不低于2:1,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提交项目主管部门,2.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提报的申报书和材料真实性审核后提交市科技局,2.各县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请于申报系统关闭前在线审核推荐项目申报材料,请项目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合理安排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