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第一批)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4〕398号)文件要求,现就组织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第一批)申报工作,重点推荐有效提升行业产品或服务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的高端化技术,二、申报条件(一)申报单位应在我市境内注册,(二)申报技术应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较好的适用性、先进性、可靠性、经济性和时效性,以及较高的推广价值、经济和社会效益,2.技术已在企业中有成熟的应用,4.技术及相关专利属于申报主体,三、工作要求(一)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申报组织工作,以正式文件形式一式三份(附电子版)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二)各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先进适用技术申报书》(附件1),(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组织专家对推荐技术进行评议,择优推荐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附件:先进适用技术申报书2024年11月8日(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董锡泉,83607325)(此件主动公开)附件:先进适用技术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