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六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行业共性技术平台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科〔2015〕458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第六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请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六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4﹞378号)要求,具体要求如下:一、申报领域本次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面向生物制造、低空经济、安全应急、战略性矿产资源、智能检测、人形机器人、脑机接口、通用人工智能等8大重点领域,符合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具体条件要求,申报材料应真实、合法,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围绕已获得认定的天津市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等重点企业,申报单位参照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应具备的条件和申报材料的要求,认真填写《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书》,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11月5日前,将推荐函(含推荐汇总表)及各单位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4份和电子版光盘1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六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2024年10月16日(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王华,联系电话:83606658)(此件主动公开)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