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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承担高校毕业生2024年免费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4-08-20
现就申请承担高校毕业生2024年免费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工作(以下简称“专业转换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单位条件(一)原则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五)具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与培训专业相匹配的固定理论培训场所和实训操作场地,(六)专业转换培训专业(职业、工种)应在申请单位办学许可范围,具有与专业转换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二、工作流程(一)申请受理1.申报提交材料(1)《承担高校毕业生2024年免费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项目培训机构申请表》,内容包括:申请单位规模、开设专业(职业、工种)、师资配备、设备配置、培训能力、培训等级、主要就业方向、相关管理制度,专职教师须提供劳动合同(与申请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和社保缴费证明(申报日期前三个月申请单位缴纳),包括办公、理论培训场所、实训操作场地自有或租赁的证明文件和消防安全证明材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现场核验,公示无异议后即认定为沈阳市承担2024年专业转换培训的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培训机构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培训机构、培训机构与学员签订协议,三、其他事项(一)培训机构只能按照协议约定的培训专业开展培训,(二)培训机构实施专业转换培训的场地,(三)培训机构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据协议约定内容对培训机构进行管理,联系人:李明伟联系电话:024-22527306受理地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04室(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6号)附件:1.承担高校毕业生2024年免费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项目培训机构申请表.wps2.承诺书.doc3.申报材料要求.doc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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