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二批,以奖代补部分)的通知》(汕财综〔2024〕4号)、《转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下达2023年交通运输部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第二批“以奖代补”支持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项目)(2022年省对地市“以奖代补”奖励资金)的通知》(汕交规函〔2024〕80号)文件精神,上级下达我县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二批,以奖代补部分)共计370.8699万元,现公示如下:详见附表,附件:陆河县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二批,以奖代补部分)分配方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