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2024年版)》等文件精神,我局对东莞乳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商务交流科)反映,公示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8日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4楼商务交流科电话:0769-22817510附件: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境内重点综合展会项目、国内重点区域合作经贸活动)2024年度第五批资金审核表.xlsx东莞市商务局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