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零工市场和就业驿站)的通知》(粤财社〔2024〕42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驿站建设指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354号》文件规定,陆丰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就业驿站水电维修和更换配件建设经费共计6305元,所需经费在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列支,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0660-8826111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