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宝安区商务局关于2024年宝安区“欢购爱车”汽车促消费(第三轮)活动的补充公告》,在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处购买小汽车新车的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购车补贴,对购车发票金额(含税价)10万元(含)-20万(不含)的个人消费者给予每辆汽车补贴1000元,对购车发票金额(含税价)20万(含)以上的个人消费者给予每辆汽车补贴1500元,符合以上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可同时参与2024年9月购车摇号抽奖活动,二、活动对象及申请条件(一)活动对象1、活动对象为2024年9月1日(含)至2024年9月30日(含)期间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见附件)购买新能源小汽车新车或“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燃油小汽车新车(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2、个人消费者购买发票(含税价)10万元(含)以上的小汽车新车可参与活动,其中:购买发票(含税价)30万元(含)以上小汽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可参与特等奖摇号抽奖,(4)汽车经销企业应主动向深圳市宝安区商务局提出参加活动申请,2、申请人:(1)参与活动以购车发票开具时间为准,三、申报材料(一)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需提供承诺书: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6、关于2024年宝安区“欢购爱车”汽车促消费(第三轮)活动9月新购车补贴及摇号抽奖的知情确认书,具体流程如下:1、提交资料初步锁定补贴名额:申请人在2024年10月20日24时之前,2、材料复核:深圳市宝安区商务局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复核,(二)抽奖流程经材料复核满足条件的申请人进入抽奖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