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举行2024年宝安区“欢购爱车”汽车促消费(第三轮)活动,具体公告如下:一、活动时间2024年9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二、活动方式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对符合参与资格的个人消费者开展购车摇号抽奖活动,每个3万元,每个1.5万元,三、参与资格1.本轮活动期间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小汽车新车或“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燃油小汽车新车(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2.个人消费者购买发票(含税价)10万元(含)以上的小汽车新车可参与活动,其中:参与特等奖摇号抽奖仅限于购买发票(含税价)30万元(含)以上小汽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3.新购车辆购车发票开具时间为2024年9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4.消费者需提交材料包括合同、发票、行驶证、身份证、银行卡、预审证明,5.该活动与深圳市2024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等补贴项目不可重复申请,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商务局负责解释,附件:2024年宝安区“欢购爱车”汽车促消费(第三轮)活动参与企业名单(动态更新)深圳市宝安区商务局2024年8月30日(联系人:毛先生,电话:29992190、29992192、29996552)附件:1.附件:2024年宝安区“欢购爱车”汽车促消费(第三轮)活动企业名单(动态更新).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