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2024年宝安区“欢购爱车”汽车促消费(第二轮)活动进行公告,公告如下:一、活动时间2024年6月24日(含)至2024年8月31日(含),提交购买单辆汽车的合同、发票等材料申请补贴,车企预审证明是由各汽车销售企业在申请人取得合同和发票后,标准如下:第一档:购车价格为7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购买新能源车补贴3000元/辆,第二档:购车价格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购买新能源车补贴5000元/辆,“新购车辆”补贴总资金预算3000万元,每档设置补贴总额、最高补贴标准、最低补贴标准和申请量上限,该档位将停止接受新增申请: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在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在20万元(含)至30万元(不含)的,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在30万元(含)至50万元(不含)的,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在50万元(含)以上的,附件:1.2024年宝安区“欢购爱车”汽车促消费(第二轮)活动企业名单2.2024年宝安辖区保险机构名单(财险)深圳市宝安区商务局2024年6月24日(联系人:毛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