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根据《2023年宝安区岁末汽车促消费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现将2023年12月12日至2024年1月15日开展的2023年宝安区岁末汽车促消费活动拟资助名单(共计通过审核20246人)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信息持有异议的,请在异议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异议期为2024年5月21日—2024年5月27日,共5个工作日,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购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局将不予受理,公示时间:2024年5月21日--2024年5月27日受理单位:深圳市宝安区商务局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5楼5103办公室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755-29992190附件:2023年宝安区岁末汽车促消费活动购车补贴审核通过名单深圳市宝安区商务局2024年5月21日附件:1.附件:2023年宝安区岁末汽车促消费活动购车补贴审核通过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