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按照《辽宁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兴辽英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辽委人才办〔2022〕2号)有关要求,现就2023年度“兴辽英才计划”引才荐才平台奖励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2023年1月1日(含)至2023年12月31日(含),(二)每个自然年度内新引进全职在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三)全职引进顶尖人才(顶尖人才目录见附件5)的用人单位,二、申报程序申报单位按不同情况对应填写奖励申请表(详见附件1-5),由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属单位)、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单位)进行初审,三、申报材料(一)奖励申报表、汇总表(对应填报附件中表格),(二)其他相关材料:1.企事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2.申报单位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提供相关认定材料,海外高层次人才或顶尖人才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四、奖励标准(一)新招用人数达到前述标准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二)新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达到前述标准的用人单位,(三)对全职引进顶尖人才的用人单位,六、其他要求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务于2024年2月20日前将申报单位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联系人:林晔联系电话:024-82829515电子邮箱:gaigechu1234@163.com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招用人才奖励申报表.doc2.引才单位奖励申报表.doc3.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招用人才汇总表.doc4.引才单位引进人才汇总表.doc5.顶尖人才目录.doc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