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3年度“兴辽英才计划”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2023年1月1日(含)至2023年12月31日(含),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是否符合资助条件,审核认定意见直接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认定意见报所在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平台批准设立部门的省级单位进行复审认定,五、管理评估(一)平台设立依托单位自获资助下一年起,每年一季度前将上一年度平台建设和运行情况报送省级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各相关省级主管部门对获资助平台进行定期评估,在各类人才计划项目中对设立平台依托单位予以优先支持,整改合格前暂停申报各类人才计划项目资格,一式一份和相关材料电子版)报送至所在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月6日前将相关材料报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表格电子版可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13066597763邮寄地址: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处青年北大街16号1404室附件: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奖励申报表(初次奖励).doc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