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7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废止《东阳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的通知,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通知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登录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ongyang.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东阳市江滨北街18号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邮编:322100,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747397644@qq.com,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联系人:楼婧联系电话:0579-89317095附件1: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废止《东阳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的通知附件2: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废止《东阳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的起草说明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