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请、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复核、相关部门协查,现拟对符合条件的企业1家(补贴明细见附件1),补贴资金共计2045元,现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2月4日-12月10日,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口头)或电话形式向金溪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794-5259061联系人:唐辉林附件1:2024年度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人员名单及申请拨付金额附件1:2024年度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人员名单及申请拨付金额.xlsx金溪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4年12月4日来源:就业创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