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关于推进“市县同权”改革调整一批行政权力等事项的通知》(日政字〔2020〕32号)等有关规定,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对日照经济开发区润阁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申报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增项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我局审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特此通知,公示期间,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可以到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反映情况,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633-7966620,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情况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4年11月19日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情况序号企业名称申报资质申请类型审查意见1日照经济开发区润阁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增项申请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