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结合我区非遗保护工作实际,近日,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组织开展了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申报、评审等流程,共推荐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6名(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8月3日至8月9日,共7日,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区社会事业局进行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633-2952131邮箱:kfqwtzx@rz.shandong.cn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2024年8月2日附件: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排名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