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的通知》(晋政发电﹝2020﹞5号)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19﹞1号)和要求,经对就业见习单位报送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拟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符合申领条件的31个用人单位,共计85名见习生拨付就业见习补贴95880元,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12月4日--2024年12月8日,如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向平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354-5868155附件:2024年11月就业见习单位补贴发放公示表.xlsx平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