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游仙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部门,制定了绵阳市2023年第70批次建设用地《游仙区石马镇张家坪村三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同时在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公告,我区已完成该批次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前期程序,将绵阳市2023年第55、56、57、70、62批次建设用地调整为绵阳市2024年第54批次建设用地延续2023年组卷上报,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仍为5.9926公顷,将拟征收土地中耕地面积由4.5505公顷调整为4.5109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由0.1487公顷调整为0.1167公顷,建设用地面积由0.0823公顷调整为0.1182公顷,涉及的征地总面积、园地面积均未变化,二、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涉及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区片编号:Ⅰ类)由50400元/亩调整为51500元/亩,三、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涉及的拟征收土地位置、总面积、地上附作物和青苗种类数量、需安置的人口数量、补偿标准,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对补充公告有异议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游仙区人民政府书面提出,附件: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汇总表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2024年12月3日(联系人:肖怡帆联系电话:0816-2280096)附件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