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财政开展2023年度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绩效自评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上,一、绩效评价工作情况(一)基本情况,1.2023年度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绩效自评情况,自评范围包括2023年度中央及自治区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给自治区本级部门(单位)和市、县(区)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含以前年度结转资金),涉及项目共计235个,2.自治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2023年自治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涉及项目共计53个,其中:自治区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共46个,自治区财政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共7个,2023年46个自治区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的绩效评价项目,2023年7个自治区财政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的绩效评价项目,印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及监控工作的通知》(宁财(绩)发﹝2024﹞55号),推进2023年度自治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全面高质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发展,首先压实项目主管部门、预算单位在预算绩效管理中的主体责任,有效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