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征集2025年度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重点项目(简称“NSFC-RGC合作研究重点项目”),一、项目说明(一)项目定位,1.内地和香港地区双方申请人须分别向自然科学基金委和研资局提交项目申请,3.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联合和优势互补,(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三)受聘于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项目,1.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合作者,在项目资助期满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或参与申请本项目,2.境内身份的项目负责人及参与者,在项目资助期满前不得作为本项目的境外合作者或境外参与者,三、限项申请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二)本合作研究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具体步骤为: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2.点击“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3.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RGC重点项目(内地-香港)”,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五)项目申请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