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长沙市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长科发〔2021〕36号)等有关规定,长沙市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下称“开放创新平台”)建设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为1年,2023年认定的开放创新平台建设执行期即将期满,现将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验收对象2023年认定的开放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详见附件),二、验收内容1、任务书约定的指标完成情况,2、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四、验收资料请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长沙市科技项目验收(中期)评价工作规范》(长科发〔2023〕18号)要求准备验收材料,于2024年4月12日前登录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http://175.6.46.174:8088/Admin/Default.aspx),完成项目验收材料的填报工作,并对照开放创新平台建设任务书指标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材料提交后请及时联系推荐单位审核,五、有关事项请项目承担单位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科技项目验收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和相关要求准备验收材料,做好现场验收答辩的各项准备工作,咨询服务电话: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0731-8284200782849116市科技局监督处0731-88666750市科技局人工智能处0731-88665409附件:2023年度长沙市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立项名单长沙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