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重装函〔2024〕400号)要求,我厅拟组织开展自治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请各盟市工信局按照要求,对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认真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申请首台(套)资格审定,请各盟市于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初审,并将审核材料报至自治区工信厅装备工业处,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