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82号)文件精神,对企业招用2023年度毕业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16至24周岁青年,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养老保险费1个月(含)以上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1名上述人员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同时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依据省人社厅通知要求,企业对2023年度省厅下发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名单进行线上确认,确认期限至2024年3月31日,现将规定期限内确认的17家符合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5日,若对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联系电话:3887428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