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国资产业〔2023〕85号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厦门市国有企业加强集体收入相对薄弱村帮扶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各所出资企业: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推动国有企业加强对集体收入相对薄弱村的帮扶力度,制定《厦门市国有企业加强集体收入相对薄弱村帮扶工作若干措施》,认真落实《关于调整优化市直单位挂钩帮扶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相对薄弱村的通知》(厦委组〔2022〕53号)、《关于加强挂钩帮扶集体收入相对薄弱村工作的通知》(厦国资产业〔2022〕291号)要求,紧盯2024年对口帮扶的村集体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集体产业项目,加大对帮扶项目的授权力度,鼓励各出资企业将集团和子企业的培训、活动与挂钩帮扶相结合,将厦门市域内的乡村振兴产业帮扶项目视同相关企业的主业投资管理,将挂钩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列入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和企业年度党建综合考核中,市国资委将企业挂钩帮扶工作纳入对出资企业负责人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所出资企业对下属企业挂钩帮扶工作的年度考核参照国资委考核标准执行,在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将挂钩帮扶产业项目的投资额予以剔除,市国资委每年度开展挂钩帮扶集体收入相对薄弱村工作情况的专项检查和跟踪调度,各出资企业要认真总结推广挂钩帮扶工作有效经验和创新做法,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4月18日印发附件:厦国资产业[2023]85号(关于印发《厦门市国有企业加强集体收入相对薄弱村帮扶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联合.doc厦国资产业[2023]85号(关于印发《厦门市国有企业加强集体收入相对薄弱村帮扶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联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