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境外投资是指企业在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从事的固定资产投资与股权投资,提高境外投资风险防控能力,加强投资项目论证,严格投资过程管理,企业一律不得投资,及时发现投资风险,减少投资损失,企业不得组织实施或者进行实际投资,所出资企业因境外投资项目发生变化需要再决策时,所出资企业因境外重大投资项目再决策涉及到年度投资计划调整的,季度境外投资完成情况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重大投资项目完成情况,总结投资经验,审计的重点包括境外重大投资项目决策、投资方向、资金使用、投资收益、投资风险管理等方面,降低境外投资风险,(五)不符合企业投资决策程序和投资管理制度的境外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