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持续加强就业帮扶车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4年凤山县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带动就业奖补工作,经审核,凤山县东赢电子厂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8人,应发放奖补16000元,广西金丰服饰有限公司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10人,应发放奖补20000元,广西凤山宏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8人,应发放奖补16000元,为了使此项工作做到公平化、公正化、公开化,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即从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7日,请于公示期间向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2月3日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