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川人社办发〔2015〕158号文件切实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工作的通知》(遂人社办发〔2015〕297号)、遂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贯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遂社险〔2015〕60号)规定,经初步审核,拟办理下列人员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如有异议的,请向大英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稽核岗(联系电话:0825-7822569)反映,公示时间: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9日,共5天,附件:申请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名单大英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4年12月4日附件:申请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