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办法》《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对2023年丹阳市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从业人员信用等级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初评结果见附件),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对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有异议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可在公示期内向丹阳市交通运输局提出书面申请,联系电话:0511-86570303丹阳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3月4日附件1:2023年丹阳市道路水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等级初评结果附件1:2023年丹阳市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等级初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