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业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浙农种发〔2024〕6号)、《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温州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切实抓好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温龙政发〔2024〕14号)等文件精神及各相关水稻生产街道审核上报结果,现将我区2024年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拟奖励资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反映,联系电话0577-86962059、0577-85600856,附件:2024年龙湾区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拟奖励资金分配表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11月26日附件2024年龙湾区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拟奖励资金分配表序号所在街道服务主体名称工商注册号服务面积(亩)奖励资金(元)早稻晚稻小计1海滨街道温州市龙湾海滨专政家庭农场92330303MA2HBAWP1E5105101020500002永兴街道温州市利农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93330303680731199Q1255.21085.442340.64500003温州市永先粮菜专业合作社93330303079733732Y589.78482.261072.04500004温州市信十庄稼医院有限公司91330303MA2L6DDC9G752.42701022.450000合计200000注:根据《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温州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切实抓好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温龙政发〔2024〕14号)文件,对为农户提供水稻等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年服务面积1000亩(含)以上的服务组织,予以奖励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