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机构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223号)、《关于开展全省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机构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49号)要求,区人社部门组建评估专家组,对提交评估申请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进行了现场评估,现将审议评估结果予以公示: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卫生护理学院三星级(★★★)镇江市丹徒区恺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三星级(★★★)镇江市丹徒区振文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三星级(★★★)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21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镇江市丹徒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反映,联系人:张震联系电话:80896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