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农村环境卫生公共服务改革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22〕56号)、《2024年长沙市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讲评方案》(长农发〔2024〕17号)和《中共长沙县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长沙县农村人居环境品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县农组发〔202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长沙县2024年第二批农村环境卫生公共服务改革县级补助资金1658.3292万元资金安排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或致电形式向长沙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和长沙县财政局反映,长沙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731-84010740长沙县财政局电话:0731-84011710附件:长沙县2024年第二批农村环境卫生公共服务改革县级补助资金安排公示长沙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11月29日附件长沙县2024年第二批农村环境卫生公共服务改革县级补助资金安排公示(资金来源:财预字〔2024〕2号)序号镇街第七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数应拨县级农村环境卫生公共服务改革补助经费(45元/人)已拨经费(13.5元/人)本次预拨经费(万元)1黄兴镇119772538.974161.6922323.38442江背镇51878233.45170.0353140.07063黄花镇100318451.431135.4293270.85864春华镇38537173.416552.02495104.04995果园镇2100794.531528.3594556.71896路口镇23802107.10932.132764.26547高桥镇2151596.817529.0452558.09058金井镇49437222.466566.73995133.47999开慧镇30397136.786541.0359582.071910福临镇22907103.081530.9244561.848911青山铺镇1505567.747520.3242540.648512北山镇41911188.599556.57985113.159713安沙镇77660349.47104.841209.682合计6141962763.882829.16461658.3292备注:按照27元/人预拨第二批农村环境卫生公共服务改革县级补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