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磐安县体育事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加快推动我县体育事业发展,根据省、市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制定了《磐安县体育事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联系人:吴顽强联系电话:0579-84667212磐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4年11月27日磐安县体育事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动我县体育事业发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磐安县体育事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第二章资金来源、使用范围和补助标准第五条专项资金来源(一)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第六条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为重点支持和促进全县各项群众体育事业创建和活动开展的奖补及竞技体育事业的扶持发展,第七条专项资金补助标准专项资金奖补结合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经费下达实际情况,(9)重点创建单位体育设施建设经费补助:每年根据预算安排资金用于全县重点创建单位体育设施建设经费补助,7.省级老年活动中心俱乐部补助:对确定为省级老年活动中心俱乐部的每年给予补助资金0.3万元,8.省级职工体育俱乐部补助:对确定为省级职工体育俱乐部的每年给予补助资金0.3万元,对获得体育产业(运动休闲)基地和示范基地称号的单位分别给予8万元和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3.国家级、省级项目激励奖励:(1)被评为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的单位给予20万元奖励;被评为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单位、示范项目的单位分别予以10万元,(三)群众性体育活动补助资金:各承办单位根据活动开展的规模和经费投入等情况,磐安县体育社会团体承办比赛(活动)经费补助申请表申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举办地点举办日期项目名称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场地条件项目经费预算县文广旅体局意见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