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规定,现将龙岗区联合创利科技大厦项目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征求公众意见的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如下:一、项目概况(一)审批单位: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二)申请单位:深圳市爱联股份合作公司(三)申请事项:迁移城市树木64株,其中大树2株,砍伐城市树木25株,(四)项目位置:坪地街道坪西路与埔仔路交会处东南侧(五)种植地点:坪地街道白石塘水库附近LG-PD-448地块(林地)二、征求公众意见情况龙岗区联合创利科技大厦项目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于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3日通过现场公开征询意见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三、公示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0日四、意见反馈途径(一)电话反馈:联系人:金工,电话:0755-84879009,(二)电子邮箱反馈:szylk@lg.gov.cn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深圳市爱联股份合作公司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