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达拉特旗高标准农田后期管护管理办法(试行)》经旗人民政府2024年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达拉特旗人民政府2024年9月20日达拉特旗高标准农田后期管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旗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后期管护管理工作,确保高标准农田项目正常、安全运行,引导苏木镇、嘎查村、种植大户及农民群众等多方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设施管护,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设施管护,第二章管护主体责任第四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所在地的苏木镇为管护监督主体,以项目区所在苏木镇、嘎查村为单位自愿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设施管护协会等民间团体、农民合作组织,统一负责管护各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设施,第六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完工后,项目法人与各苏木镇、嘎查村等管护运行主体签订临时运行移交协议,第三章管护标准及内容第七条通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设施管护,保障农田生产的信息化管理、监测设施等工程设施运行良好,第四章维修养护项目管理第九条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将下达的管护资金,第十二条各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运行管理办法进行操作,相关阅读:文字解读:关于《达拉特旗高标准农田后期管护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图片解读:关于《达拉特旗高标准农田后期管护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拉特旗高标准农田后期管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预览下载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