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引进重点科技创新平台及科技项目扶持(一)对2021年1月1日后新引进的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项目,对新引进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扶持,第七条科技创新招商引资奖励对引进重点科技创新企业起到关键作用的企业、机构、自然人等,给予最高500万元/家的项目引进奖励,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50万元扶持,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0万元扶持,每家企业年度扶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每家企业年度扶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第十六条企业获得投资扶持对企业上年度获得各类投资机构超过5000万元以上投资的,分五年给予被认定主体最高2000万元扶持,给予被认定主体500万元一次性扶持,给予被认定主体50万元一次性扶持,给予被认定主体300万元一次性扶持,给予被认定主体50万元一次性扶持,第二十六条年度获得科技创新扶持金额累计超过20万元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