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审批局、大同金融监管分局、市科技局)第二条科创团队入驻全流程服务,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二、支持科技创新第三条创新落户企业注册资本支持,配合单位:市经开区)第五条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落地,配合单位:市经开区)第六条支持重大创新项目,配合单位:市经开区)第七条支持建设科技创新平台,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经开区)第八条支持技术交易,配合单位:市经开区)第十条给予“高精尖”科技创新奖励,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经开区)第十一条创新产品优先采购,配合单位:市经开区)三、支持金融服务创新第十二条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引导专项,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四、支持人才培养及引进第十五条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育,对新设立的院士工作站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建站补助,对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建站(基地)补助,并达到评估要求的站(基地)每年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5万元工作补助,经申报和评审分别给予博士、硕士研究生10万元、5万元科研项目经费支持,配合单位:市科协、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经开区)第十六条柔性引进人才(团队)奖励。